公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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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溪路以南,章唐线以西以及桃溪路以南,章唐线交以东(阳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科创园区首开区及水蜜桃市场))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

发布时间:2024-08-06

项目名称:“桃溪路以南,章唐线以西以及桃溪路以南,章唐线交以东(阳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科创园区首开区及水蜜桃市场))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第一阶段)
委托单位:无锡市金大地惠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桃溪路以南,章唐线以西以及桃溪路以南,章唐线交以东(阳山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期(科创园区首开区及水蜜桃市场))地块”(以下称“该地块”),位于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桃溪路与章唐线交叉口南侧,地块分为东西两个部分,分别位于章唐线西侧与东侧,章唐线东侧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56828°,北纬 31.607257°,章唐线西侧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54838°,北纬 31.606660°,东侧科创园区首开区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现状河道、南至现状河道、西至章唐线、北至桃溪路,面积:24529 平方米。西侧水蜜桃市场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章唐线、南至现状空地、西至现状空地、北至桃溪路,面积:40528 平方米。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阳山镇桃园村村庄规划(2022-2035)》,本次调查的该地块(占地面积 116296m2,约 175 亩)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 年 7 月,该地块建设单位无锡市金大地惠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场调查工作于 2024 年 7 月实施,具体如下:
1、第一阶段污染识别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于 2024 年 7 月开展,项目组通过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项目组在第一阶段对无锡惠山区阳山镇生态环境局管理人员、无锡惠山区阳山镇桃园村村委土管员以及环保网格员、前土地使用者(当地居民)以及地块所在区域周边居民等相关
人员以及档案进行了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收集到包括用地规划、地勘报告、地块以及周边地块历史影像在内的相关资料。经过资料的整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主要如下:
(1)2006 年及以前,地块内为桃园村薛巷村庄及桃园,土地使用人为桃园村薛巷村民;
(2)2006 年至 2023 年,地块内为桃园村薛巷村庄及桃园,期间地块内仅有部分居民住宅和自建仓库发生建设和拆除。
(3)2024 年 4 月,地块内的桃园村薛巷村庄及桃园开始搬迁,清理。经过无锡市政府同意,无锡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批准无锡市惠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调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根据惠行审投(2023〕206 号本地块由无锡市惠山文商旅集团下属子公司无锡市金大地惠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集中建设,故本次项目委托单位为无锡市金大地惠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 年 4 月地块内开始启动搬迁,清理。
(4)2024 年 7 月,地块内为平整后的工地,地块内原桃园村薛巷已全部完成搬迁,地块内居民住宅、仓库等建筑物已拆除,桃树种植区域已全部完成了清理。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该地块原村民住宅以及桃园已清空。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其它可能构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土壤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周边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居民区、地表水、桃园等,周边地块历史上存在过的少数企业均不会对本地块土壤构成可能的污染。
    综上所述,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未发现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 4.2.2.1 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源,周边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
    因此报告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8705193245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竞路27号


附件:

(公示稿)阳山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pdf